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拒绝校园暴力,预防校园欺凌

日期:2024年03月21日 类型: 阅读:

  近年来,各地中小学校校园欺凌事件却频繁发生,校园欺凌危害巨大,拒绝校园暴力 ,从根本上杜绝校园欺凌现象,校园安全、孩子平安是社会共同的期盼。

什么是校园欺凌?

  学生之间,在年龄、身体或者人数上占优势的一方蓄意或者恶意对另一方实施下述行为,或者以其他方式欺压、侮辱另一方,造成人身伤害、财产损害或者精神损失的,可以认定为构成欺凌。

  1、殴打、脚踢、掌掴、抓咬、推撞、拉扯等侵犯身体或者恐吓威胁的行为。

  2、以辱骂、讥讽、嘲弄、挖苦、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人格尊严的行为。

  3、抢夺、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。

  4、恶意排斥、恐吓、威胁、逼迫、孤立他人,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者社会交往。

  5、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、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、恶意传播他人隐私。

校园欺凌的主要原因?

  近年来校园暴力呈现低龄化、群体性、网络化特点。有专家分析,这其实是长期积淀的社会问题——家庭教育缺失的外露。

  有以下几个原因:

  原因1:过分溺爱,孩子唯我独尊。

  原因2:缺少关爱,心理灰暗。有些爸妈忙于生活,忽略了对孩子的沟通和心理辅导。

  原因3:学生法制观念薄弱。

  原因4:对影视、动画、游戏的模仿。

如何避免校园欺凌?

  预防“校园欺凌”,应做到“三不”,即:不做受害者、不做欺凌者、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。

  1. 不做受害者

  (1)不携带较多的钱和手机等贵重物品,不公开显露自己的财物。

  (2) 前往校园周边巷子拐角等校园欺凌可能多发地时尽量结伴而行。

  (3)与同学友好相处,宽容、理性、平和解决矛盾,不采用过激方式。

  (4)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,平时加强身体素质训练,以便在危险的时刻进行自保。

  2. 不做欺凌者

  故意殴打他人、暴力侮辱他人、暴力索取他人财物、故意非法伤害他人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、强制侮辱罪、抢劫罪、故意伤害罪等。

  3.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

  (1)拒绝煽风点火,拒绝成为欺凌者的“帮凶”。

  (2)拒绝当事不关己的旁观者,适当对被欺凌者表达同情和关心。

  (3)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,帮助被欺凌者。

  (4)及时向老师、家长报告,甚至报警。

  抵制校园欺凌,让每个学生都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,告诫学生们既不要做施暴者,也不要做受害者。让我们共同努力对校园欺凌说不!要从根本上杜绝校园欺凌现象,需要家庭、学校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与配合。为学生们创造一个和谐友爱的校园环境,共同为学生的成长保驾护航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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